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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食药监市[2008]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和药品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7月21日,保亭局举办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共64人培训。 保亭局王英明局长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的重要意义,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的义务,确保药品公众健康和用药安全。 培训由海南省麦可西蒙商用计算机网络公司陈峰授课。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零售药店千方百剂管理系统操作流程与打印小票机(POS)设备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监管水平和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明确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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