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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此次获奖的唯一单位。 几年来,保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不断探索药品监督管理新举措,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六个创新管理方法得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肯定和推广:开通药品“110”社会化报警联动系统,群众拨打“110”可举报药品违法行为,提高药监执法稽查快速反应能力,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月报送特殊药品使用情况制度,随时掌握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将有销售假劣药品行为的企业在县电视台曝光一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学习座谈会,通过提出监管要求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管理;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促进企业对新的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认识;制定《保亭县药品零售企业人员文明行为准则》,要求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对准则进行学习,以此为标准开展药品经营服务活动,以提高药品零售人员素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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